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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大陸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》規定,加盟總部至少須有兩家直營店
日期:  2007/03/20
根據2007年3月19日經濟日報A7版報導,為免重蹈加盟亂象,中國大陸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》將自5月1日開始施行,條例中定有「兩店一年」條件,規定加盟總部至少須有兩家直營店的門檻,而已開放加盟的不在此限,但須在一年內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。                
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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